以青石古碑为证,人与自然共生

有那么一种浩浩历史遗存,它不仅清晰地记载在志书中,而且还散落在乡村山野之中,以青石为载体,虽历经百年风雨侵蚀,但却默默诉说着过去的那段故事。



自古以来,日出而作、日落而息的开化人,血脉中就涌动着热爱自然、亲近自然、崇尚自然的天性。勤劳朴实的开化人民在百年前就有以制度保护生态的良好传统,这也说明了开化人民从百年前甚至更远的时间里,已意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。在现今依然保存的众多百年古碑中,有很多古碑与生态保护息息相关,如禁捕鱼、禁伐木、禁采石、禁开矿的古碑,而那些刻在石碑上的碑文则像是一部较为完整的地方性环保法规,充分体现了古人的环保意识。

每一块碑刻都是一个故事,都是一段历史,情理并茂,令人铭记。记录历史和诉说认知的碑刻,因镌刻而慎重,因公示而真实,因勒石而不朽。



“荫木禁碑”护山林

在长虹乡星河村莘田自然村榨油厂的东墙上,有一堵黄泥墙,石头和青砖为地基,黄泥为墙面,颇有年头。墙体上嵌着一块石碑,碑额横刻“荫木禁碑”四个大字。碑文字迹工整,仔细识别,尚能看清碑文的大体内容,主要记载了当时族人立碑的缘由以及严禁盗砍山林等约定。落款为清乾隆四十一年(公元1776年)岁次丙申二月。

开化县是林业大县,森林资源十分丰富,历代政府和民间为保护森林都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,其中立碑禁山护林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类。

在华埠镇青联村,也有一块禁山碑。这两块石碑都保存完好,已于2002年8月1日公布为县第一批文物保护点。青联村的禁山碑为清朝嘉庆二十三年(公元1818年)所立。禁碑内容简明扼要:“立禁约三十都青山庄(注:即今青联村),缘本村南山聚族杂木遮护水口,近年以来屡次偷砍。为此,会同众等商议,重申严禁。不许大小登山砍柴、割草挖根。自禁之后,丫枝毛草不许拔剃,永远保留。如有犯者,公议罚款一千文,存众公用,倘不遵罚,禀官判处,决不徇私。为此勒石示禁。”碑文内容虽然简洁,但句句铿锵有力。

从碑文中可以看出,该碑类同今天的村规民约,是禁伐林木的封山碑。古时没有专门的森林法,禁伐林木大都靠民间约束。在开化民间素有栽培、封养“水口林”、“护村林”的良好传统。

过去,这个村子里有护水口,有乱砍滥伐现象,遂立此约。碑文中还提到,“重申严禁”,可见,这里有禁止乱砍滥伐的传统。违背规定者,会受到严厉的惩罚,且可以报官,由官府介入。当地老百姓从不乱动禁山区以及“水口林”里的一草一木、一石一水,封山育林在钱江源头蔚然成风。




“放生河碑”话人文

在开化乡村逗留几日,便会发现村落里溪水清澈见底,不知名的鱼虾在水里游荡。村民告诉我们,如今,在开化实行全县禁渔,才有了眼前此景。其实,禁渔在开化一带,也有传统。

在马金镇岩潭村和忻岸村,就有两块放生河碑。岩潭村的放生河碑立于清朝光绪十一年(1885年)间,碑文写道:“……九都岩潭庄民余可泰……等禀称庄内溪河,上自碓坝起下至碓坝止,于咸丰年间,合庄公同议禁,毋许捕捉鱼鳞。迄今人心不古,近年来,或本村或邻村三五成群,非网即钗,常在该河内捉害,伊等目击不忍,请遵照前禁界址之叩示禁等到县。据此,除批示外,合行示严禁。”“此示仰该都附近居民人等知悉:所有岩潭庄,上自碓坝起下自碓坝止一带河内鱼鳞,既经公议,永远禁捕,尔等务各遵照,公禁界址毋得仍前往捕,自示之后,其各凛遵,毋违,特示。”碑文上还加盖有县衙大印的石刻。


关于岩潭村的古碑,流传着一个故事。岩潭村是个一面靠山、三面环水的小村庄,村中有余、朱、舒、汪四大姓氏的族人,民风淳朴。村民在马金溪的村头和村尾位置分别筑起两个碓坝,相距0.5公里水路,坝下潭深十多米。村民出山靠两座跨溪而过的木桥,他们一直视潭里鱼为“神”,觉得保护它们,就保住全村的安宁。在咸丰年间,村民下决心自行禁止在村前坝间河里捕鱼。可是好景不长,上游有个村的村民经常在夜间用网、用渔叉来偷捕,为此双方经常出现打架、斗殴。到了光绪年间,岩潭村人动用了土枪、刀棍和外村的偷捕者交手,差点出了人命。不得已岩潭村人把偷鱼者告到县衙,并请示县衙审批全面禁渔,此举得到了县官的肯定,不仅严惩了偷捕者,还专门批示下一个禁捕的告示。打赢了官司的岩潭村人非常高兴,专门筹资把县官的告示立碑置于村口。从此,不管是村里人或是外村人,只要发现谁在那里捕鱼,轻则罚款,重则杖打。

据光绪年间的县志记载,当时开化各地禁潭的风俗十分盛行,立碑公禁的就有20多个河潭。但后来,禁潭的风俗又相继遭到破坏。尤其是“文革”期间,各地捕鱼成风,开化的渔类资源一度锐减,“放生河碑”逐步被人遗弃和淡忘。好在近几十年来,开化的村民们意识到生态资源保护的好处,各地禁渔之风又兴,所以“放生河碑”又被岩潭村村民重新竖了起来。

物换星移,经过几百年的历史,古碑会残缺,字迹会被抚平。不变的,是开化人世世代代传承的对大自然的热爱之心,对人与自然平衡关系的维护。也因为如此,才有今日九山半水半分田的绿色开化。



“禁采矿碑”看生态

自古以来,开化石煤资源丰富,在“靠山吃山”的老传统里,石煤矿曾遍布开化。2000年左右,开化提出“生态立县”,石煤等矿山逐渐被关闭,至今开化已经全面关闭矿山。

在马金镇富川村, 有块立于明嘉靖四十五年(公元1566年)五月一日的“禁采矿碑”。记载:“钦差总督军门示:访得流劫婺源等处强贼,俱系各矿场哨,聚奸徒贻害三省非一日矣,已经题奉钦依调兵剿灭,将各山矿场严加封禁外,今后有违禁潜入挖掘者,许经过及地方保甲人等拿解,如人众,即报官发兵追剿,若容隐接济者,地方保甲人等照军法一体重究不恕,故示。”原来,为避免污染水源,破坏山体,当地村民采矿较少,但外地来偷矿的人非常多。


乾隆年间编的《开化县志》上有此记载,有位钦差当时为了保护当地村民的利益,驱逐外来破坏矿山的歹徒,立下了告示,并立碑于矿山前。县志还记载,周边几个乡有四个矿山当时也被一并禁采。

“禁采矿碑”所在富川村北银岭山上,现存六七个矿洞遗址,其中一个矿洞遗址坐西北朝东南,宽1.5米,高2米,深15米,海拔502米。矿山一直禁采至今。利用生态,不破坏生态,让保护生态成为一种文化,成为一种文化元素,已成为开化代代相传的良好传统。

从石碑史料中可以看出,古邑开化,生态文化积淀相当丰厚。开化群众早在五百年前就有了环保意识。这些石碑也是几代人“众人合力”保护生态的有力佐证,凝聚了世世代代开化人的生态情结。正是因为有了代代开化人的环保“接力棒”,这才为后人留下了山水相映成趣、风景如诗如画的良好生态环境。青山、绿水、田园、林地已融为一体,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面在开化大地上随处可见。

先人从几百年前就把生态保护视为自觉行动,与当前正有序实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谋而合。守护这方净土,或许早就融入了开化人的血脉之中。守得这一方好山好水,大自然则报之以诗意灵动的土地,这是他们独一无二的家园。